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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试辅导 >> 司法考试论文 >> 建议:进法检机关不必参加公务员考试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按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初任法官和检察官均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要进入法、检机关工作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这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则恰恰相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代表因此建议司法部与人事部进行协调: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准备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进入法、检机关不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代表列举的理由主要有三条。首先,法官、检察官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公务员法(草案)中有多处提到“法官、检察官另行规定”,在考试问题上也应考虑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其次,司法考试是全国统一进行的专门的法律职业考试,在法律职业领域具有权威性,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就意味着基本符合任职条件,而公务员考试对从事法官、检察官职业来说,针对性不强。第三,从目前情况看,准备进入法、检机关工作的多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普遍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过多的考试只能加重他们的经济和心理负担,不利于减轻应聘者的就业成本。

    根据我国目前的干部管理体制,法官、检察官可能被交流到其他部门。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代表因此进一步建议,通过司法考试被任命为法官和检察官的,可以交流到公务员岗位并承认其公务员身份,但法、检机关除法官、检察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招录公务员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招录。

时间:2007-04-21 08: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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