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职改[200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东莞市人事局、东莞市财政局共同负责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评结合试点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由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考办”)负责。市会计考办设在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评审申报材料收集、发放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及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工作。
二、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我市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至申报材料受理时间间隔短,而省高评委不受理逾期申报材料,因此,需申请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申报评审材料,以免延误申报评审。
(二)我市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东莞市会计学会(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4楼;联系人:韦培坚、黎金青,联系电话:2482696、2484992)。
(三)200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费每人450元。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是我省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举措,希各收文单位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韦培坚,联系电话:2484696.
附件:广东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