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硕士(MPAcc)报名条件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3、联考考试大纲
《200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专业学位代码
530100。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30日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至31日。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的条件的审查,由21所试点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中国会计硕士网主页www.mpacc.net.cn下载,点击下载2005年 会计硕士MPAcc 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生单位必须加强报名的组织工作,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于录取考生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予以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其中,英语入学考试科目与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英语考试科目,使用同一试卷,命题依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要求选择报考地点。如招生学校无特殊要求,考生既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
各招生单位应加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五、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委托 “学位中心”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务具体工作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六、招生限额
2005年21所会计硕士(MPAcc)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
七、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八、其它事宜
(一)学员在报考时,建议以所在地区的院校为主,就近入学,以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
(二)各招生单位参照委托培养研究生标准收取学习费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三)各招生单位录取考生的联考成绩,将进行排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