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严密组织实施,共同努力完成2006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任务。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几年来开展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省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有关规定拟申报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国家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并已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除外),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专业
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中的测试专业名称和代码一览表。
三、测试管理
全省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指导、协调,省人事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卫生、教师系列仍按“统一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按照职称工作管理范围由省人事考试院协商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可采用笔试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测试。
高校、中专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省人事考试院协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教师所在学校以面试的方法组织测试。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协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各面试测试组织单位应在报名结束后至组织测试前,将《报名备案表》(附件6)和本地的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实施方案应拟定两个以上测试时间,并与省人事考试院商定具体时间,巡视人员由省职改办指派。
各面试或卫生专业、中小学教师笔试测试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总结、面试原始评分表和《成绩审批备案表》(附件6)、软盘和打印件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四、测试方法
1、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对于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专业采用面试的方法,包括工程系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土木建筑和农业技术两个专业除外)、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医药工程研究(正高)、林业研究(正高)、体育研究(正高)、播音、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律师、公证、法医技术、教师、卫生等系列。其它系列均采用笔试,其中审计(高级)、会计(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水平)考试除外。各系列具体测试方法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
2、教师面试由各学校(测试组织单位)根据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教学工作的实际,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应由三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小组,对每一位测试对象随机指定或抽签确定其说课内容,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一课时。专家组听课后结合专业进行提问,遵照“公平、公正、合理、先后一致、适当兼顾小组之间平衡”的原则,按《评分表》(附件4、5)进行量化综合判分,满分为70分。若遇特殊情况采用讲课方式进行测试时,应按教师正常教课顺序听课,在学生离开之后进行提问并评议判分。
中小学教师今年开展笔试的,其卷面满分仍为70分。
为结合教育工作特点,从2004年起,全省已将教师平时教学考核情况纳入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中,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评分。平时教学考核设4个等次,即:优秀(25-30分)、良好(20-25分)、合格(15-20分)、不合格(15分以下)。今年仍按此操作。
以上面(笔)试和平时考核两项合计为100分。
3、路桥港航、农业技术、档案三个系列(专业)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继续按鄂职改办[2002]88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笔试,实行水平能力测试与岗位考核相结合,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含当年)。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六、报名办法及程序
参加测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按以下程序报名:
1、各市、州拟参加笔试各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参加面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已发表的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未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一式三份,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供面试时使用(教师系列除外)。
2、中央和省属在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填写《报名表》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省人事考试院(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1号楼)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和省属在市、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就近报名并参加测试。
3、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或管理人事档案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盖章,就地、就近报名。其他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提供评价代理服务,直接受理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省监狱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测试由省监狱管理局集中组织报名。
4、工程系列正高职(土木建筑、农业技术专业除外)、经济、统计、会计、审计专业(正高)、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医药工程研究(正高)、林业研究(正高)、体育研究(正高)、工艺美术专业,可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报名,也可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律师公证、文化艺术、播音和法医技术等专业,直接到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名和参加省里面试。
七、时间安排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3月22日至2006年4月12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2、领准考证时间
参加笔试者,属省直考区的于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9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属市、州考区的,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院提供样证各地印制,原则上应于考前两周进行发放。
面试不发准考证,测试时考生按各面试组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
3、测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测试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下午14:00--16:30。各地中小学教师采用笔试的测试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但应按附件1规定的时间完成。
面试测试时间:除工艺美术专业于11月中旬完成外,其它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按附件1规定时间完成。各面试专业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4、办证时间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笔试专业办证时间: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18日。
2006年8月2日前,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brsks.gov.cn)。考生查询合格后,由合格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工作人员或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面试专业合格证及中小学教师笔试合格证由省人事考试院经省职改办审批后相对集中分批办理,具体办证时间详见(附件1)。
5、有关信息、资料报送时间
2006年5月16-20日,各市、州、直管市人事局评审中心(各考区)务必将笔试人员报名信息数据和考试试卷需求表,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考务科。参加全省组织面试的各专业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料在同一时间报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
1、《各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3、《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4、《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说课)
5、《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讲课)
6、《面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报名)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