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6级双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分制教学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财务、金融管理方法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有高度责任感、事业心;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5—4.5年。
四、教学基本结构与学分分配
(一)总学分和总学时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60学分,课堂理论教学总学时限定在900学时左右。
(二)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
本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根据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包括财务管理专业的主要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主要实践环节,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二部分。
表1 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表
|
教学内容 |
学分 | |
|
必修课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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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应修学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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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
毕业实习 |
4 |
|
毕业论文(设计)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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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 | |
|
合 计 |
60 | |
(三)必修课
必修课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二部分,共40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学生接受专业教学、引导学生进入专业教学的必学课程,也是扩大知识传授广度、确保学生知识面,实现宽口径培养,增加学生未来职业机动性的基本要求。
专业课是学生接受财务管理专业的专门知识、专门理论和专门技能的必学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实用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
本专业必修课设置详见 “双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表”。
(四)选修课
选修课作为专业课的延伸,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边缘学科知识。应修学分为10学分。
本专业选修课设置详见 “双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表”。
(五)实践教学
为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实践能力,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共10学分。
毕业实习的实习内容为专业基础或专业方向教学内容。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六周,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毕业实习4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内容为专业基础或专业方向教学内容。安排在第七—八学期,累计写作时间不少于四周。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获得本专业规定学分,且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本专业方能毕业。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