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事部会同财政部发布2006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即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今年是自1992年开考以来的第14次成功举行,共有332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实践证明,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建立公平、合理的会计人才评价和选拔机制,促进会计人员系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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