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暂行)》和其它有关规定,并组织本考点严格贯彻执行。
二、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三、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工作程序、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处罚规定等。
四、统筹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指挥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终了的信号。
六、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答题卡、答题纸的整理与密封。
八、确保试卷、答卷在本考点的安全与保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九、按规定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的一般性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考区主任。
十、总结本考点组织考务经验。 副主考协助做好上述工作。
时间:2007-04-18 01:4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