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4号文)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9号文)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报省学位办,省学位办汇总后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需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7日9:00至17:00.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与时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我省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5日至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7日至31日。申请陕西地区的学位授予单位,且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我省报名网站(也可通过登陆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登记),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
报考者应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报考资格: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学位授予单位须将考生照片与本人进行对照,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学位办存档。
时间:2007-04-18 01:42:45.0